近日,学院出台了《关于“六五”普法宣传教育工作的实施意见(2011—2015年)》,对我院“六五”普法工作的目标和原则、主要任务、对象和要求、步骤和安排、组织领导和保障措施等方面进行了明确要求和部署。
实施意见提出了今后五年普法宣传教育的主要任务:一是要深入宣传普及宪法和国家基本法律知识。二是要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三是要深入学习宣传与教育相关的法律法规。四是要深入学习宣传与保障和改善民生有关的法律法规。五是要深入开展反腐倡廉法制宣传教育。
实施意见对“六五”普法宣传教育提出了明确的工作要求:一是重点开展大学生法制宣传教育。做到坚持法制教育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相结合,坚持法制教育与课堂教学相结合,坚持法制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二是认真抓好领导干部法制宣传教育;三是切实加强教职工法制宣传教育。
实施意见强调党委宣传部门负责全院“六五”普法规划的制定并组织、协调、指导和检查各部门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各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本单位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把法制宣传教育纳入本单位年度工作计划和年终考核。此外,为确保我院六五期间顺利地完成普法任务,实施意见结合各部门职能特点将普法宣传教育工作任务予以分解,各责任部门要按照任务分解表确定的内容,采取有力措施,切实抓紧抓好,确保圆满完成各项目标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