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东外贸职业学院出台了《职业技能竞赛管理规定》,规范职业技能竞赛管理,鼓励学院教师、学生积极参加各级各类职业技能竞赛,实现以赛促教、以赛促学。
《规定》要求各专业每学年至少参加和举办一个项目的学生职业技能竞赛,支持和鼓励各专业师生参加教育主管部门、其他政府部门、教学指导委员会、行业指导委员会主办的职业技能竞赛;上述竞赛覆盖不到的专业,可以选择参加一项行业协会或学会主办的职业技能竞赛。
《规定》按照参赛范围把学生职业技能竞赛分为全国范围竞赛、全省范围竞赛、全市范围竞赛、学院范围竞赛及系部范围竞赛等五类、共七个级别,对应不同级别的获奖,有关学生和老师将会获得不同的奖励。此外,还对教务处、系部、指导教师的职责,对赛前组织和经费管理提出了指导意见。
随着我国高等职业教育的发展,学生职业技能竞赛已经成为一项衡量学生专业技能、检验高职院校教学质量、促进教学改革、提高教学水平、加强校际和行业横向联系的有效手段。近年来,山东外贸职业学院学生在各类赛事中取得了优异成绩,学院《职业技能竞赛管理规定》进一步从制度层面确定了学生职业技能竞赛在学院人才培养工作中的重要地位,将对学院的教育教学改革和发展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山东外贸职业学院)
http://sdedu.gov.cn/sdjy/_jycz/_gzgz/695060/index.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