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1年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和《山东外贸职业学院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方案》要求,我院将对进入面试范围的人员进行统一的资格审查及面试。
一、资格审查及面试对象
进入初级岗位公开招聘面试范围的人员,以及报名参加中高级岗位公开招聘的人员。
二、资格审查时间、地点及审查材料
1.时间:2021年9月9日(9:00-16:00)。
2.地点:山东外贸职业学院(北校区),具体地址为青岛市李沧区巨峰路201号行政楼303办公室。
3.审查材料:需本人携带相关证明材料进行现场资格审查,材料包括:
1.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一寸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2张,《山东外贸职业学院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1份,本人签字确认的《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1份。
2.全日制普通高校2021年度应届毕业生应聘的考生,需提交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1份;全日制普通高校择业期内未落实过工作单位的毕业生报名的考生,需提交就业推荐表和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海外留学人员应聘的考生,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在职人员应聘的考生,需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
对暂未取得学历学位认证的人员、按时出具同意应聘介绍信确有困难的在职人员,请提交书面申请,经招聘单位同意后,可在考察时提供。
3.政治面貌要求为中共党员的岗位,需提供所在党组织出具的党员关系证明;应聘辅导员岗位人员需提交院系或研究生院出具的高校学习阶段一年以上主要学生干部任职证明。主要学生干部包括:班长、班团支部书记、副班长;党支部书记;院系学生会或研究生会主席、副主席、秘书长、副秘书长、部长、副部长;校学生会或研究生会主席、副主席、秘书长、副秘书长、部长、副部长。
4.对研究方向有要求的岗位需提供导师、院系或研究生院的证明材料,或其他体现研究方向的证明材料。如学历学位证、就业推荐表已注明和招聘岗位要求一致的专业研究方向,则无需提供此证明材料。
5.要求有工作经历的岗位,需提供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1份,相应的养老保险参保证明1份。
6.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
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发放面试通知书,并告知面试相关事宜;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应聘人员,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并面向社会公布。
三、面试时间和地点
1.面试时间:2021年9月12日
2.面试地点:山东外贸职业学院(北校区)2号教学楼A座
四、面试方式
面试方式按照岗位类别进行分类,其中,辅导员岗位面试采用主题班会的方式;教师29岗位采用试讲加专业测试的方式,试讲和专业测试各占面试成绩的50%;管理1岗位采用试讲加答辩的方式,试讲和现场答辩各占面试成绩的50%;其他岗位均采用试讲的方式。
主题班会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组织能力、理论水平、临场应急处理能力、业务知识和工作技能等;试讲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教学能力、仪表仪态、语言表达以及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技能等;专业测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身体素质、专业基本技能及综合技能;现场答辩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心理素质、应变能力、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等。面试总成绩为100分,各岗位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0分。各岗位面试具体题目及要求,待资格审查通过后现场告知。
五、面试程序
1.确定面试顺序。工作人员按报考岗位分别抽签排出本场次的面试顺序,由引领员按顺序将面试人员引领到面试考场。每场面试开始前,工作人员再次核对面试岗位及面试人员顺序,并宣布面试纪律、程序和其他有关注意事项。
2.计分审核。面试结束后,由纪检监督员监督,计分员统计分数。计分完毕后,面试人员的面试评分表、成绩汇总表等,由主考官和监督员签字后,存档备查。
3.成绩公布。每个岗位面试结束后,由主考官当场宣布面试成绩。
4.心理测试。面试结束公布成绩后,由引领员带领本岗位面试人员参加学校组织的心理测试,心理测试结果作为考察参考。
5.面试结束3天内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公布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确定考察体检人员名单,并在山东外贸职业学院网站(www.sdwm.cn)上公布。
六、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1.参加资格审查及面试往返途中,严格做好个人防护,进出校园需出示身份证、准考证、健康管理信息采集表,主动配合测温、登记工作。
2.按照面试工作要求,部分考场及岗位因面试人员较多需要全天封闭,请各位考生理解,提前与家人说明情况,并安排好相关行程。
山东外贸职业学院
2021年9月6日